日前
市司法局发布了
《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
(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
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
相较此前的网约车管理细则
主要的不同在于
此次《实施细则》要求
今后申请网约车车辆必须纯电动乘用车
不再限定从业人员的户籍、居住证
具体要求如下:
车辆的要求
■ 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;
■ 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;
■ 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;
■ 国家、省对车型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;
■ 车辆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检验;
■ 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,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、应急报警装置;
■ 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,以及安装顶灯、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;
■ 车辆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;
■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符合以上要求后
还需要办理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
从业人员的要求
■ 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,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;
■ 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饮酒后驾驶记录,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;
■ 无暴力犯罪记录;
■ 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;
■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符合以上要求后
方可办理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
两证齐全才能合规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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