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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200记3分,惠州巽寮湾等沿海景区限行政策调整

2019/7/25 16:21:55 人评论

7月24日下午,惠东县公安局发布通知,自7月29日起,调整巽寮、平海、港口沿海旅游景区的交通管制时间。调整后,暑假期间,7座及以下的非惠州籍机动车,只有在周末两天进入限行区域,才需要遵守“单双号”通行的规则,工作日前往不限行。限行方式(一)限行时间逢中秋、国…

7月24日下午,惠东县公安局发布通知,自7月29日起,调整巽寮、平海、港口沿海旅游景区的交通管制时间。


调整后,暑假期间,7座及以下的非惠州籍机动车,只有在周末两天进入限行区域,才需要遵守“单双号”通行的规则,工作日前往不限行。


限行方式

(一)限行时间

逢中秋、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暑假期间双休日实行单双号进入限行。

(二)限行方式

所有进入景区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采取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,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(单号为1、3、5、7、9,双号为2、4、6、8、0,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)。

处罚措施

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8条、90条和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有关规定,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
限行区域及道路

(一)限行区域

巽寮、平海、港口辖区所有区域。

(二)限行道路

1.县道X210线8km-42km(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沙咀尾)为限行路段;

2.县道X213线1km-35km(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港口海龟湾)为限行路段;

3.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。

不受限制的机动车

(一)7座及以下惠州籍机动车;

(二)已进入限行区域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,景区内行驶及离开景区不受限制;

(三)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防疫车;

(四)公共电动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、出租汽车〔不含租赁中小型客车(7座以下)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〕、小公共汽车、邮政专用车、持省、市、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,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;

(五)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;

(六)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,殡仪馆的殡葬车辆;

(七)港澳号牌、使领馆号牌车辆;

(八)在限行区域内的政务类(解决外地常驻限行区域的公务车辆)、商务类(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)、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(解决在外地居住到限行区域工作的受限车辆)、产权类(解决外地居民在限行区域内购置房产的受限车辆)以及本地居民购买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,此类车辆经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同意并备案后,不受限制;

(九)大型群体活动,经政府审批同意的,被邀请参加活动人员需驾驶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,须提前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,经审核同意后方准进入;

(十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。

其他事项

(一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实施细则,并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交通管制措施;

(二)违反本通告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。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可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;

(三)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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